张丽珍律师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继承编立法促进组成员北京高院指定调解员、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委员北京卫视《现场说法》嘉宾律师、北京大学外聘教师个人亮... 详细>>
律师姓名:张丽珍律师
电话号码:13120267676
手机号码:13120267676
执业证号:11101201111149815
执业律所: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A座1208室
案件亮点
女生流产后,惨遭男友拉黑抛弃,一年以后发现自己被小三,律师通过调解帮助当事人获得精神损害抚慰金。
案情简介
刘女士(化名)和前男友(周先生)是在工作中结识后走到一起的,在一起一年多的时候,刘女士意外怀孕了,整个孕检过程当中,男友除了转账一千五百元钱,没有其它过多的陪伴,没过几天,刘女士就因为宫外孕流产了,也就在流产的当天,周先生把她的电话拉进了黑名单,后来二人几番争执之后,周先生先后给了刘女士一万八千元作为补偿。
一年之后,刘女士在刷短视频的过程中意外发现了"男友老婆"的视频,再三逼问下,周先生承认自己已经结婚十多年了,并且没有离婚。刘女士一时之间难以接受现实,回想过往种种,不甘心于自己被欺骗甚至曾经的牺牲,决定找律师帮助自己讨回公道。
争议焦点
男方曾对女方进行过一定的经济补偿之后,女方再次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能否得到支持?
案件结果
安嘉律师事务所接到刘女士的委托后,指派李凤影律师与昝淋茹律师负责此案。
两位律师接受委托后,首先安抚了刘女士的愤恨与焦虑情绪,又进一步深入厘清了整个案情的详细经过。紧接着,两位律师分别从刘女士与周先生二人存在恋爱关系、刘女士存在流产就医事实、刘女士对周先生的婚姻状态不知情、周先生当前尚处于婚姻存续状态,且在与刘女士交往期间恶意隐瞒婚姻状况等多方面入手,协助刘女士搜集整理一系列相关证据,做好诉前准备工作。
诉前调解阶段,李凤影律师与昝淋茹律师一一举证,通过法理与情理的交叉论述,来证明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由于刘女士主张的1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比较高,按照法院以往的判决标准,在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精神损害赔偿一般会在1-3万左右,加之在刘女士流产后,周先生已然支付过一万八千元的经济补偿。
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周先生愿意再支付刘女士一万五千元的赔偿作为精神损害抚慰金,并承担案件受理费用。
自此,刘女士心中的愤恨终于得到了疏解。为了表达感谢,刘女士到安嘉律所来,给李凤影律师与昝淋茹律师分别送来了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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