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丽珍律师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继承编立法促进组成员北京高院指定调解员、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委员北京卫视《现场说法》嘉宾律师、北京大学外聘教师个人亮... 详细>>
律师姓名:张丽珍律师
电话号码:13120267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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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1101201111149815
执业律所: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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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子女的抚养关系可以变更,变更的情形是有抚养权的一方因为患有严重疾病不能继续抚养子女,存在虐待子女的行为等。离婚后子女的抚养关系变更方式是双方协商或者起诉。
一、离婚后子女的抚养关系可不可以变更
可以变更,可以变更的情形如下: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3.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二、离婚后子女的抚养关系变更方式是什么
如果协商不成的,想要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变更。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离婚子女抚养关系变更
三、离婚后子女的抚养关系变更的协议内容包括什么
1.协议内容体现双方平等自愿、自主协商一致达成,条款内容保障抚养权、探视权等;
2.协议约定的内容应坚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原则;
3.建议写上正当合法的变更理由,注明8周岁以上子女的个人意见;
4.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双方签字按手指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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