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131-2026-7676

律师介绍

张丽珍律师 张丽珍律师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继承编立法促进组成员北京高院指定调解员、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委员北京卫视《现场说法》嘉宾律师、北京大学外聘教师个人亮...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张丽珍律师

电话号码:13120267676

手机号码:13120267676

执业证号:11101201111149815

执业律所: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A座1208室

子女抚养

欠债多能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吗,个人无偿还债务能力要怎么处理

当今社会中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公民负债是比较重的,个人负债过重的,就有可能造成无力清偿债务,而个人是不能破产的,所以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的责任,那么欠债多能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吗,个人无偿还债务能力要怎么处理?下面由本律师来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欠债多能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个人负债过重的,是可争夺子女抚养权的,但法院会不会判给当事人,就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法院判决子女抚养权的原则是有利于子女成长。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二、个人无偿还债务能力要怎么处理

1、个人无力偿还债务处理的法律规定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但目前社会上债务得不到偿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力偿还,另一种是有能力而拒不偿还。而《民法通则》对此也仅作了上述原则性规定。

2、债务人无力偿还情况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

  1. (1)暂时无力偿还

  2. 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3. (2)永久无力偿还

  4. 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

  5. (3)私人之间的借款要慎重

  6. 借钱给人,必须了解对方的资信情况,就是亲朋好友之间的互通有无、如果数额较大的话,除立借据外,也要尽可能由借款人提供担保或以一定财产作抵押,这样就可减少风险。

以上知识就是我对相关问题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个人负债过重的,是可争夺子女抚养权的,但法院会不会判给当事人,就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法院判决子女抚养权的原则是有利于子女成长。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致电于我进行法律咨询。联系方式:张丽珍律师 132-6198-9289。

相关知识:抚养权的归属,申请抚养权变更的情形有哪些?

                 年龄对获得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影响有哪些?

                 夫妻离婚有一儿一女的怎么判?法律依据有哪些?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载于互联网公开信息,以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