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131-2026-7676

律师介绍

张丽珍律师 张丽珍律师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继承编立法促进组成员北京高院指定调解员、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委员北京卫视《现场说法》嘉宾律师、北京大学外聘教师个人亮...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张丽珍律师

电话号码:13120267676

手机号码:13120267676

执业证号:11101201111149815

执业律所: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A座1208室

婚姻房产

房产赠与合同是否可以延迟生效,房屋赠与合同的生效要件有哪些

将房产赠与给自己的后代或是其他的亲人等都有可能,在发生赠与时间的时候很多人都会签订合同。有些人签订了合同之后,希望它能够过一段时间再去继续生效,不是现在就生效。那么,房产赠与合同是否可以延迟生效,房屋赠与合同的生效要件有哪些?看看本律师收集的如下资料。

一、房产赠与合同是否可以延迟生效

赠与是转移所有权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实践性法律行为,因此,赠与行为生效的时间与财产所有权转移时间有密切联系,财产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就是赠与行为生效的时间。根据民法通则第72条规定:“按照合同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律师认为,房屋所有权转移时间是民法通则第72条所规定的例外情况之一。

根据1983年国务院颁布的《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6条:“房屋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时,须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登记手续。”第7条:“办理城市私有房屋所有权登记或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时,须按下列要求提交证件:受赠的房屋,须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

根据198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8条:“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支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未办理过户手续的,但受赠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

显然,房屋赠与,一般情况下,只有到房管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方为有效,也就是说,房产赠与的所有权转移时间应以房管机关办理了房产转移登记手续,受赠人领取了房产证之时为房屋所有权转移时间,该时间即为房产赠与行为生效的时间;特殊情况下,当事人虽未办理过户手续,但受赠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房屋交付时间也算房屋所有权转移时间,即房产赠与行为生效时间。

二、房屋赠与合同的生效要件有哪些

  1. 1、所赠房屋财物必须是属于赠与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赠与人赠与的财物属国家、集体、他人或是非法所得的财物,赠与合同无效。赠与如果是为逃避履行法定义务,将自己的合法财产赠与他人,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该赠与合同无效;

  2. 2、必须是赠与人自身意志的真实表示;

  3. 3、受赠人愿意接受赠与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受赠与人不愿意接受赠与,或者受赠与人愿意接受赠与,而赠与人没有赠与的意思,则赠与合同不成立。

综上所述,就是我对“房产赠与合同是否可以延迟生效,房屋赠与合同的生效要件有哪些”问题的解答,只要双方经过协商进行了确定,就不容易产生各种问题。房产赠与合同延迟生效的效力跟延迟生效实施的内容等等,为对自己有利应该找律师进行指导,可以致电联系我,本律师会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联系方式:张丽珍律师  132-6198-9289。

相关链接:

  1. 离婚分割房产计算公式是什么?    北京离婚律师

  2. 离婚时住房公积金怎么分割?     北京知名离婚律师

  3. 夫妻离婚后怎么把房子给孩子,如何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4. 再婚家庭离婚房产是怎么样分配的?婚期买房与婚后买房的差别有哪些?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载于互联网公开信息,以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