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丽珍律师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继承编立法促进组成员北京高院指定调解员、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委员北京卫视《现场说法》嘉宾律师、北京大学外聘教师个人亮... 详细>>
律师姓名:张丽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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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1101201111149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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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遗嘱代位继承没有效,存在公证遗嘱的情形下不能进行代为继承,代位继承是适用于法定继承中。遗嘱继承的方式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口头遗嘱、代书遗嘱等。
一、公证遗嘱代位继承有效吗
公证遗嘱代位继承没有效。有公证遗嘱的遗产不能代位继承,因为代位继承只能适用在法定继承中。没有被遗嘱分配的遗产可以适用法定继承,符合代位继承条件的,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遗产。
北京遗产继承律师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二、遗嘱继承的方式有哪些
遗嘱继承的方式包括了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在这五种遗嘱形式中,以公证遗嘱效力最高。
1.公证遗嘱。即经过公证机关证明过的遗嘱。
2.自书遗嘱。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最为常见。
3.代书遗嘱。遗嘱人口述内容,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
4.录音遗嘱。遗嘱人口述内容,他人录音做成的遗嘱。
5.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时刻,口头表达内容的遗嘱。
公证遗嘱代位继承
三、遗嘱继承人的范围
遗嘱继承人的范围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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