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丽珍律师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继承编立法促进组成员北京高院指定调解员、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委员北京卫视《现场说法》嘉宾律师、北京大学外聘教师个人亮... 详细>>
律师姓名:张丽珍律师
电话号码:13120267676
手机号码:13120267676
执业证号:11101201111149815
执业律所: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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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继承权男女是否是平等的?
继承权男女是平等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人第一顺位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且同一顺位的继承人,在分割遗产时所取得的遗产份额一般均等。即男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二、继承权可以转让吗
法定继承权不可以转让。因为这是法定的,是因为人身关系而引起的财产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以及父母。这三者没有先后顺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继承权需要的材料有什么
房产继承都需要什么材料
1.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户口本或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
3.房地产权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原件、地籍图原件。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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