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丽珍律师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继承编立法促进组成员北京高院指定调解员、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委员北京卫视《现场说法》嘉宾律师、北京大学外聘教师个人亮... 详细>>
律师姓名:张丽珍律师
电话号码:13120267676
手机号码:13120267676
执业证号:11101201111149815
执业律所: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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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过户需要缴纳的相关费用有继承公证费用、评估费用以及契税等。如果是法定继承人继承的,则免征契税。需要注意的是,房屋继承过户的程序是进行遗嘱继承公证,申请过户登记,领取产权证书等。
一、房产继承过户需要缴纳哪些相关费用
房产继承过户需要缴纳以下相关费用:
1.继承公证费。
按照评估价的2%或受益额的2%收取,低不低于200元。
2.评估费用,一般100万以下部分差额计费比率大约是千分之五,100万-1000万是千分之2.5。
3.房产继承过户费用,100元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
4.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交契税;
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二、房屋继承过户的程序
继承房屋的过户流程:
1.向公证处进行遗嘱继承公证;
2.向房产部门申请过户;
3.提交相关资料;
4.房产部门审核资料;
5.审核无误就会办理过户登记;
6.发放产权证书。
《不动产登记条例》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房产继承过户费用
三、房屋继承过户的材料
继承房产过户需要交的材料有: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判决书;
7.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8.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意转移的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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