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丽珍律师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继承编立法促进组成员北京高院指定调解员、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委员北京卫视《现场说法》嘉宾律师、北京大学外聘教师个人亮... 详细>>
律师姓名:张丽珍律师
电话号码:13120267676
手机号码:13120267676
执业证号:11101201111149815
执业律所: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A座1208室
继承与遗赠能同时分别办理,只要继承和遗赠不互相抵触即可。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受遗赠人在接受遗产时若无法与继承人达成一致意见,则需要到法院起诉解决遗产纠纷关于继承与遗赠能同时分别办理吗的问题。下面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继承与遗赠能同时分别办理吗
1、继承与遗赠能同时分别办理,只要继承和遗赠不互相抵触即可。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受遗赠人在接受遗产时若无法与继承人达成一致意见,则需要到法院起诉解决遗产纠纷。遗赠是遗嘱人用遗嘱的方式将个人财产的一部或全部于死后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法律制度。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如何区别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
遗嘱继承和遗赠作为立遗嘱人处分其财产的方式,有其类似的地方,如二者都是立遗嘱人以遗嘱处分遗产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都会导致遗产的转移,都须具备遗嘱的有效条件才能生效等,但两者又有着显著的区别,这种区别具体表现在:
接受权利的主体范围不同
在遗赠中,接受遗赠权的主体只能是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在遗嘱继承中,接受遗嘱继承权的主体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内的人。
表示接受、放弃权利的法律规定不同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联系我们咨询专业律师。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载于互联网公开信息,以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2019 © copyright 安嘉律师事务所 张丽珍律师,北京婚姻家庭律师,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提供北京婚姻家庭律师在线咨询服务。
北京离婚律师咨询网(bjswlhlawy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