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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

无证据证明给付女方彩礼怎么要回

彩礼也叫聘礼、纳彩等,是中国几千年来的一种婚嫁风俗,即男方在娶妻时,向女方家下聘礼或彩礼。近年来,我国有些地方的结婚彩礼数额巨大,因结婚彩礼而发生的纠纷也不少见。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有关彩礼方面的法律知识,结婚彩礼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证据证明给付女方彩礼怎么要回?结婚彩礼的真正意义是什么?

一、无证据证明给付女方彩礼怎么要回

  彩礼返还的条件为:

  1、双方没有领取结婚证的;

  2、双方虽然领取结婚证但是确实没有共同生活的;

  3、因为给付彩礼导致给付方生活困难的。

  因此,只有在满足以上任一项条件的时候才会产生返还彩礼。

  而如果没有证据证明一方给付彩礼的话,要具体看给付的方式和内容,如是房产的话,可以到开发商处调取购买记录及流水等相关信息;如是存款的话,可以到银行调取流水;但是如果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一方给付了彩礼,而另一方也不承认的话,彩礼一般很难要回。

  二、结婚彩礼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登记结婚之后给付的彩礼,从彩礼的法律关系分析,属于一般的赠与,但其赠与目的的现实性仍是希望男女之间建立稳定的婚姻关系。

  结婚彩礼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考虑财产的来源予以合理分割。

  如果双方婚姻持续时间短,并且给予彩礼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难的,可根据上述规定的第8条规定精神处理,分割共同财产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倾斜。

  2、彩礼由一方家庭占有的。

  由于彩礼未转入男女双方的财产共同体,只是由一方家庭占有,则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此时仍应考虑当事人送彩礼时的目的性按照《民法典》立法本意,根据公平、合理原则予以酌情返还。

  三、结婚彩礼的真正意义

  结婚彩礼,也有的地方称为聘礼、纳彩等,是中国几千年来的一种婚嫁风俗。按照这种风俗,男方要娶他家女子为妻时,应当向女方家下聘礼或彩礼。彩礼的多少,随当地情况、当事人的经济状况等各方面因素而定,但数额一般不在少数。目前,在我国广大农村,结婚给付彩礼现象仍然比较普遍。在不少地方,许多生活本不富裕的家庭,为了给付彩礼而举家债台高筑,造成了极其沉重的经济负担。

  从这个意义上讲,可以把婚姻关系看成是一种契约关系。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属于要约和反要约阶段,从订婚时起到办理结婚登记前,可以看作是承诺阶段,也就是契约成立阶段。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后,可以看作是合同生效阶段。从契约的角度来看,给与和收受结婚彩礼的行为是发生在婚姻契约成立阶段。由于有了给与和收受结婚彩礼的行为,才使得婚姻关系由成立阶段向生效阶段过渡有了一定的保证。此后,如果婚姻关系没有生效,那么,当事人收受结婚彩礼的行为就违背了当初订约双方的本意,理应予以返还。如果婚姻关系生效后,结婚彩礼的作用也就完成了,送结婚彩礼的一方自然没有索要回结婚彩礼的法律依据。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知道,结婚彩礼属于无偿赠与,但又与普通的赠与不同,它是基于婚姻而赠与的,通常是男方赠与女方。若当事人双方发生婚姻纠纷,男方想要回彩礼,该怎么要回,本文内容也许可以给当事人一个参考。如果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咨询一下在线律师,请律师帮忙解答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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