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丽珍律师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继承编立法促进组成员北京高院指定调解员、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委员北京卫视《现场说法》嘉宾律师、北京大学外聘教师个人亮... 详细>>
律师姓名:张丽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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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也叫聘礼、纳彩等,是中国几千年来的一种婚嫁风俗,即男方在娶妻时,向女方家下聘礼或彩礼。近年来,我国有些地方的结婚彩礼数额巨大,因结婚彩礼而发生的纠纷也不少见。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有关彩礼方面的法律知识,结婚彩礼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证据证明给付女方彩礼怎么要回?结婚彩礼的真正意义是什么?
一、无证据证明给付女方彩礼怎么要回
彩礼返还的条件为:
1、双方没有领取结婚证的;
2、双方虽然领取结婚证但是确实没有共同生活的;
3、因为给付彩礼导致给付方生活困难的。
因此,只有在满足以上任一项条件的时候才会产生返还彩礼。
而如果没有证据证明一方给付彩礼的话,要具体看给付的方式和内容,如是房产的话,可以到开发商处调取购买记录及流水等相关信息;如是存款的话,可以到银行调取流水;但是如果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一方给付了彩礼,而另一方也不承认的话,彩礼一般很难要回。
二、结婚彩礼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登记结婚之后给付的彩礼,从彩礼的法律关系分析,属于一般的赠与,但其赠与目的的现实性仍是希望男女之间建立稳定的婚姻关系。
结婚彩礼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考虑财产的来源予以合理分割。
如果双方婚姻持续时间短,并且给予彩礼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难的,可根据上述规定的第8条规定精神处理,分割共同财产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倾斜。
2、彩礼由一方家庭占有的。
由于彩礼未转入男女双方的财产共同体,只是由一方家庭占有,则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此时仍应考虑当事人送彩礼时的目的性按照《民法典》立法本意,根据公平、合理原则予以酌情返还。
三、结婚彩礼的真正意义
结婚彩礼,也有的地方称为聘礼、纳彩等,是中国几千年来的一种婚嫁风俗。按照这种风俗,男方要娶他家女子为妻时,应当向女方家下聘礼或彩礼。彩礼的多少,随当地情况、当事人的经济状况等各方面因素而定,但数额一般不在少数。目前,在我国广大农村,结婚给付彩礼现象仍然比较普遍。在不少地方,许多生活本不富裕的家庭,为了给付彩礼而举家债台高筑,造成了极其沉重的经济负担。
从这个意义上讲,可以把婚姻关系看成是一种契约关系。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属于要约和反要约阶段,从订婚时起到办理结婚登记前,可以看作是承诺阶段,也就是契约成立阶段。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后,可以看作是合同生效阶段。从契约的角度来看,给与和收受结婚彩礼的行为是发生在婚姻契约成立阶段。由于有了给与和收受结婚彩礼的行为,才使得婚姻关系由成立阶段向生效阶段过渡有了一定的保证。此后,如果婚姻关系没有生效,那么,当事人收受结婚彩礼的行为就违背了当初订约双方的本意,理应予以返还。如果婚姻关系生效后,结婚彩礼的作用也就完成了,送结婚彩礼的一方自然没有索要回结婚彩礼的法律依据。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知道,结婚彩礼属于无偿赠与,但又与普通的赠与不同,它是基于婚姻而赠与的,通常是男方赠与女方。若当事人双方发生婚姻纠纷,男方想要回彩礼,该怎么要回,本文内容也许可以给当事人一个参考。如果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咨询一下在线律师,请律师帮忙解答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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