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丽珍律师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继承编立法促进组成员北京高院指定调解员、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委员北京卫视《现场说法》嘉宾律师、北京大学外聘教师个人亮... 详细>>
律师姓名:张丽珍律师
电话号码:13120267676
手机号码:13120267676
执业证号:11101201111149815
执业律所: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A座1208室
1.如果男方不肯离婚,想速战速决,女方可以通过法院起诉离婚。起诉前应收集婚姻破裂的有利证据。如果法院审理后认为夫妻关系确实已经破裂,调解无效后,无论对方是否同意离婚,都会判决准予离婚。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79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组织可以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确属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
1.去法院起诉
离婚程序的第一步是起诉。起诉需要的材料有:起诉书及起诉书副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居住证明导致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证据材料、子女基本情况及抚养证明等。(离婚起诉书的标准格式)
2.法庭审判阶段
(一)立案。如果法院收到起诉状后符合立案条件,法院会在立案后5个工作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你的配偶。您的配偶将在收到诉状副本后的15天内提交回复。
(2)调解:法院在听取离婚材料后,不会立即开庭审理,而是在开庭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法院会开庭审理。
(3)庭审。庭审时,具体流程如下:开庭前,书记员会查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场,宣布法庭纪律。法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法官是否回避;之后,启动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及其陈述;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阅读审讯记录。之后法庭辩论开始,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各执一词。
3.法院判决
最后根据庭审情况,再次进行调解。如果调解失败,将宣布判决。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综上所述,女方要求离婚的,有关部门可以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实已经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希望以上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他问题,可在官网咨询专业律师,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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