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丽珍律师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继承编立法促进组成员北京高院指定调解员、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委员北京卫视《现场说法》嘉宾律师、北京大学外聘教师个人亮... 详细>>
律师姓名:张丽珍律师
电话号码:13120267676
手机号码:13120267676
执业证号:11101201111149815
执业律所: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A座1208室
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介绍到: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需要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你的合法权益正在受到侵害,你可以通过本文学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帮助你遇到关于婚外情在民法典中是否违法以及婚外情的基本形式等问题。
一、婚外情在民法典中是否违法?
《民法典》中的婚外情在特定情况下构成违法行为。婚外情行为本身在我国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但由于婚外情造成的虐待、遗弃、重婚、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杀婴、伤害、杀人等行为,我国民法典、刑法以及一些单行法规都有相关规定。对于婚外情引发的上述行为,必须依据国家法律的规定,按照不同罪名定罪量刑,坚决严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
家庭成员应当尊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谐、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二、婚外情的基本形式
1.偶尔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的通奸形式;
2.不以夫妻名义连续稳定地共同生活的一种同居形式;
3.以夫妻名义重婚。
三种形式中,重婚是刑事犯罪,要受到刑事处罚;
但“与他人同居的配偶”只承担民事法律责任,无过错方可据此主张损害赔偿;
如果偶尔与异性发生婚外性关系,一般不承担民事责任。
因通奸而离婚的,无过错一方有充分证据的,另一方应承担过错责任,无过错可以适当分割财产。
民法典中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
家庭成员应当尊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谐、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婚外情在特定情况下构成违法行为。如有更多法律问题咨询可联系我们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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