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131-2026-7676

律师介绍

张丽珍律师 张丽珍律师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继承编立法促进组成员北京高院指定调解员、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委员北京卫视《现场说法》嘉宾律师、北京大学外聘教师个人亮...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张丽珍律师

电话号码:13120267676

手机号码:13120267676

执业证号:11101201111149815

执业律所: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A座1208室

离婚

离婚登记处离婚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一、离婚登记处离婚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离婚登记处签订的离婚协议如果符合法律规定就是有法律效力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1.标题写清楚,写明是“离婚协议书”。

2.协议双方当事人的主体信息要写清楚准确完整,信息不全不准,将会在办理离婚手续时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3.陈述婚姻家庭基本情况,何时登记结婚、有无生育小孩,离婚原因一般写因感情不和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即可。

4.协议书正文

1)写明“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2)写明子女的抚养问题,要写清楚子女由谁抚养,抚养费如何承担与支付等,同时确定探视子女的时间和方式。

3)写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案。一切夫妻共同财产最好一次性约定清楚分割方案,涉及到产权变更登记、资产转移的,还应约定清楚变更、转移的时间,相关费用由谁承担等。

4)约定清楚夫妻共同债权债务的处理。

5)约定清楚离婚协议的份数、生效时间、持有人等。

最后就是落款,双方签名按手印,写明签订离婚协议的时间。

三、离婚协议的性质是什么样的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是办理离婚登记的必备材料,因此,我国法律上不承认口头离婚协议。

但对于离婚协议而言,书面形式应仅指离婚协议书,不应包括信件,更不应包括数据电文,特别是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这是因为离婚协议是登记离婚的必备法律文件,婚姻登记机关需要对此进行审查,而审查则须以离婚协议有形且符合形式和内容的要求为条件,而离婚协议书则完全符合这些要求。

从离婚协议的内容上看,包括三项主要内容,即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其中自愿离婚即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涉及当事人一方行使抚养权,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还包括未抚养子女一方探视权行使及保障等内容;财产及债务处理则主要包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共同债务如何清偿等。

离婚协议的性质应是一种混合合同的性质,其中关于自愿离婚和子女抚养的内容属于夫妻人身关系的性质,而财产及债务处理则属于夫妻财产关系的性质。这两种关系在法律性质上均属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载于互联网公开信息,以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