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丽珍律师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继承编立法促进组成员北京高院指定调解员、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委员北京卫视《现场说法》嘉宾律师、北京大学外聘教师个人亮... 详细>>
律师姓名:张丽珍律师
电话号码:13120267676
手机号码:13120267676
执业证号:11101201111149815
执业律所: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A座1208室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的规则,可以更好的保护我们各自的权益不受侵犯。我们的生活离不开法律,所以要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避免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你现在面临民法典离婚,还能追究对方的不忠吗?出轨离婚需要的证据有哪些问题?下面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为您解读:
一、离婚后可以追究对方出轨吗?
《民法典》规定,离婚时未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可以追究对方离婚后出轨的责任,主张离婚损害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91条【离婚损害赔偿】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与他人共同生活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其他重大过错。
二、离婚需要什么证据?
(1)照片:
各种显示配偶与第三者亲密关系的照片;
(2)记录:
能证明配偶与第三者有婚外情的录音资料,如配偶在与配偶谈话过程中承认与第三者有婚外情关系;
(3)录像:
各种展示配偶与第三者婚外情关系的视频;
(4)短信:
关于配偶与第三者婚外情的短信。有时候,配偶和自己,第三者和自己可能会通过短信联系,而涉及到婚外情,这样的短信可以留作证据。
但由于短信的特点,一是难以保存,二是难以直接证明短信的发送者和接收者是谁,所以要采取一些特殊的措施来保存,可能还需要一些辅助证据来证明婚外情的事实。
但无论如何,这些短信都可以作为婚外情的证据,帮助证明者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比如,短信保存在接收方手机里,从不删除,保存在手机的存储空间或内存卡里,或者由公证处固定并公证,以备日后作为证据使用;
电子邮件:
有时候配偶会通过邮件联系第三者,也会涉及婚外情。有的当事人会将电子邮件内容打印出来作为证据提交给法院,有的则通过公证的方式保留电子证据。
但是,因为可以证明电子邮件的发送者和接收者是谁,所以电子邮件很难单独作为婚外情的证据。只能作为辅助证据,帮助证明人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6)配偶和第三方亲自承认的书面材料:
比如我们在案件中经常遇到的,有婚外情的一方给配偶写了保证书等等。,保证不会和XXX发生婚外情。这样的书面材料也可以帮助证明配偶有婚外情;
(7)周围邻居、朋友的证言:
要注意婚外情的取证方式。无论是你自己收集证据,还是请别人帮你收集证据,一定要注意不能侵犯个人权利,否则法院是不会采信证据的。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载于互联网公开信息,以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2019 © copyright 安嘉律师事务所 张丽珍律师,北京婚姻家庭律师,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提供北京婚姻家庭律师在线咨询服务。
北京离婚律师咨询网(bjswlhlawy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