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丽珍律师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继承编立法促进组成员北京高院指定调解员、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委员北京卫视《现场说法》嘉宾律师、北京大学外聘教师个人亮... 详细>>
律师姓名:张丽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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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感情破裂是目前离婚的主要原因,那造成夫妻感情破裂的因素都有哪些呢。我们知道流产会涉及到夫妻双方对于子女的生育纠纷问题,而且流产对于女性的身体和心灵都有很大损害。那么,流产期间离婚要支付离婚赔偿金吗,相关知识问答有哪些?您可以阅读本律师整理的以下文章了解相关知识。
一、流产期间离婚要支付离婚赔偿金吗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在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是不能够提出离婚的。法律明确规定了离婚赔偿的情形,其中并不包括流产。如果流产是自然流产的话,法律没有强制规定必须给予赔偿。
二、相关知识问答
(一)离婚赔偿要有什么条件?
1、存在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作为构成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要件之一,其主要特征是违法性,表现在离婚案件中,因配偶一方之违法行为致使婚姻关系破裂而离婚,即为有违法性存在,主要指: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违法行为。
2、存在损害事实
损害事实是指一定的行为致使权利主体的人身权、财产权受到侵害,并造成财产利益和非财产利益的减少或灭失的客观事实。它是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必备要素,是构成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前提。只有一方当事人遭受精神损害的事实客观存在,才能产生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3、违法行为和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在侵权损害的因果关系中,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和间接因果关系,表现在离婚案件中亦如此。配偶一方实施的重婚、姘居、通奸、虐待、遗弃等违法行为,是导致婚姻关系破裂而离婚、造成无过错方遭受精神损害的直接原因。当然,也不排除有些精神损害后果是通过间接的形式表现出来的。
在离婚案件中,有时配偶一方实施违法行为并不是直接针对另一方,如一方因盗窃罪被判长期徒刑,其行为可能伤害夫妻感情,给无过错方造成极大的精神损害。因此,只要配偶一方有违法行为存在,均应认定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4、主观上有过错
这里的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故意侵害他人精神利益的要承担民事责任,同样过失侵害他人精神利益的也应承担民事责任。
表现在离婚案件中,过错方主观上应有意图违反婚姻法或其他法律,伤害夫妻感情,导致家庭破裂的故意或过失,客观上应有实施如重婚、姘居、通奸、虐待、遗弃等违法行为。
(二)离婚协议书上的赔偿钱款,一定要在去民政局当天办理协议离婚的时候才能支付吗?
是的,需要对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并询问后才可生效支付,以防其反悔。
《婚姻登记条例》第 11条第1款第3项尽管将离婚协议书作为向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的必备材料,且该条例第13条规定对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并询问,但这些规定均没有直接规定离婚协议须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的手续或者自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8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根据上述文章可以看出,对于“流产期间离婚要支付离婚赔偿金吗,相关知识问答”的答案原则上是否定的。《婚姻法》明确了中止妊娠后特定期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以及离婚赔偿并不包含流产的情形。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可以联系本律师进行咨询,我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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