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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珍律师 张丽珍律师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继承编立法促进组成员北京高院指定调解员、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委员北京卫视《现场说法》嘉宾律师、北京大学外聘教师个人亮...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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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

一方在国外不愿回来怎样办理离婚

一方在国外不愿回国,如何办理离婚?本文详细解析了通过诉讼代理人、调解协议及诉讼流程三种方式处理涉外离婚案件,帮助你了解在国外一方不愿回国时,如何顺利解决离婚问题。

一、一方在国外不愿回来怎样办理离婚

当夫妻中的一方在国外且不愿意回国时,离婚程序可以通过特定的法律途径进行。

1.国外的一方可以委托国内的亲属、朋友或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代为诉讼。

2.在此过程中,需要填写固定格式的授权委托书和离婚意见书,这些文件需经过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认证。

完成这些步骤后,国内的法院可以开始处理离婚案件。

二、达成调解的诉讼代理

在诉讼过程中,如果双方能够达成调解,那么案件的处理将会更加顺利。

1.国内的一方可以向其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在诉状上明确表明双方已经基本就离婚问题达成了一致。

2.法院在择日开庭后,原告及其代理人将与被告代理人就离婚问题达成调解书。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在涉外民事诉讼中,如果双方经调解达成协议,应制发调解书。

4.如果当事人要求发给判决书的,可以根据协议的内容制作判决书并送达给当事人。一段时间后,生效的法律文书即可领取。

一方在国外不愿回来怎样办理离婚

三、无调解时的诉讼流程

如果双方未能达成调解,那么诉讼流程将继续进行。

1.国内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国外的一方,即使不能或不愿回国,也可以通过办理相关手续并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

2.与现居住在国内的夫妻双方的离婚案件相比,此类案件中的国外一方当事人有更大的灵活性,不必亲自回国即可参与诉讼。

3.法院将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法律规定,对离婚案件进行审理,并最终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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