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丽珍律师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继承编立法促进组成员北京高院指定调解员、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委员北京卫视《现场说法》嘉宾律师、北京大学外聘教师个人亮... 详细>>
律师姓名:张丽珍律师
电话号码:13120267676
手机号码:13120267676
执业证号:11101201111149815
执业律所: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A座1208室
按规定,不管是双方协议离婚,还是起诉离婚被准予,夫妻双方离婚都要走法定程序办理。而结成涉外婚姻后,双方感情破裂需要离婚的,但又因为双方分隔两国,办理离婚时可能一方或双方都无法出面办理。不过,是否需要离婚本人亲自办理,可以先确定离婚的法定条件。请看下文本律师对于“涉外婚姻离婚一定要本人亲自办理吗,满足离婚条件后有哪些法定程序”的解答与分析,希望对大家都有所帮助。
一、涉外婚姻离婚一定要本人亲自办理吗
按规定,双方协议离婚的法定条件如下:
1、双方均为完全行为能力人;
2、双方完全自愿同意离婚;
3、双方对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4、双方对财产和债权债务处理达成一致意见;
5、一方为内地居民或者婚姻缔结地在内地。
二、满足离婚条件后有哪些法定程序
满足可以办理离婚的条件后,还得按照以下法定的程序进行:
1、双方必须共同到市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并且本人必须亲自办理手续,即使委托律师也需要本人出面。
2、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者是按指印;
3、双方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
4、婚姻登记机关自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予以审查。
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当事人,发出领取《离婚证》的通知,接到领证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离婚本人要亲自到市民政局领取离婚证,不得由一方或者委托他人代领。逾期未领证的,就要重新办理离婚登记申请手续了。
综上所述,就是本律师对于“涉外婚姻离婚一定要本人亲自办理吗,满足离婚条件后有哪些法定程序”的解答与分析。那么涉外婚姻离婚时,如果双方在办理离婚时发现还有其他问题未处理的,并且无法协商处理的,那么建议及时去法院起诉。不过,因为是涉外婚姻,所以离婚时一定要确定好管辖的法院,如果双方无法协商的是财产、子女抚养等较为复杂的问题,建议可以找个专业律师处理。本律师可以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请直接致电或者是留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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