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丽珍律师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继承编立法促进组成员北京高院指定调解员、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委员北京卫视《现场说法》嘉宾律师、北京大学外聘教师个人亮... 详细>>
律师姓名:张丽珍律师
电话号码:13120267676
手机号码:13120267676
执业证号:11101201111149815
执业律所: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A座1208室
另一方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的,均可以请求精神损失赔偿。具体赔偿金额应根据受害人的具体情况、精神状态和实际经济损失确定。下面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为您介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5)有其他重大过错的。
(6)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婚姻法规定有过错的,应当赔偿对方精神抚慰金。
注意,只有无过错方可主张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当然,如果一方配偶有罪,不在乎另一方配偶是否有过错,也可以自愿给另一方配偶精神抚慰金。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金额如何确定,需要根据以下实际情况确定:
(1)犯罪者的过错程度
这可以作为对犯罪者制裁严厉程度的一个指标。过错严重,给被害人造成感情损害,严重损害被害人精神利益的,应当酌情增加慰问金数额;如果犯罪人只是轻微过失,可以相应减少慰问金的数额。
(2)精神损害的程度
可以考虑被害人受到的精神伤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如是否有愤怒、恐惧、焦虑、抑郁、悲伤等情绪障碍;身体上的疾病是否是精神和情感上的伤害造成的;抑郁或恍惚是否影响工作和生活;是否有精神疾病等等。因为损害结果涉及人的身心方面,必要时可以委托医疗单位做出相应的判断。
(3)侵权的具体情况
比如,重婚相对于通奸,更为严重,危害更大,属于情节恶劣。但是,通奸相对来说比较轻微。
(4)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一个国家的法律制度离不开它的社会和物质环境。人总是生活在特定物质环境中的经济人。不同的环境需要不同的经济条件。身处经济发达地区,由于消费观念和物价水平高于普通地区,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也应相应提高,否则就难以体现精神损害赔偿的抚慰和惩戒功能。
(5)其他相关因素。
诸如婚龄、婚姻长短、婚后双方感情、无过错方对婚姻生活的贡献等因素,都应作为赔偿因素予以考虑。
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精神赔偿的标准,就可以要求过错方对自己进行相应的精神赔偿。如果过错方拒绝赔偿,可以向法院告对方有过错,法院会要求对方赔偿,最后法院会判决双方离婚。如需更多法律咨询可联系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咨询专业律师。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载于互联网公开信息,以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2019 © copyright 安嘉律师事务所 张丽珍律师,北京婚姻家庭律师,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提供北京婚姻家庭律师在线咨询服务。
北京离婚律师咨询网(bjswlhlawyer.com)